今天是:

 

信 息 服 务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服务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07年收费公示

专 业 名 称

学制(年)

学费

(元/人年)

批 准 文 号

国际贸易实务

3

4000

[2000]

19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市场营销

2

金融保险

会计

3

4500

会计电算化

会计与审计

税务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电子商务

数控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装潢艺术设计

3

5000

室内设计技术

住宿费

400

黑价联字[2003]84

注:
1、退学与退费:按照黑教联[2007]1号文件规定,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2、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应按学校规定每学期初办理注册手续,未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牡丹江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监制                       举报电话:12358                                               

版权所有: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电话:0453-6575173
版本:REDCAFF XP 2.0 Build 20011213 地址:牡丹江市西圣林街15号 邮编:157011

黑ICP备05005618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电话:0453-6575173
版本:REDCAFF XP 2.0 Build 20011213 地址:牡丹江市西圣林街15号 邮编:157011

黑ICP备05005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