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考勤实施细则
09-03-2009 9:35:15 AM 阅读数:
一、学生要按时参加军训,严格实施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准假或超假期者,以旷课论。
二、学生军训期间请假必须有充分理由,一般从严掌握;授课期间一般不得请假。
三、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必须按时请假,按时归队。
1、学生请假半日内,由军事教官批准。
2、学生请假一日以上,由军事教官和主管老师同意后按有关高校学生考勤的规定报系或院有关部门批准。
四、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学时多少,情节轻重及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
1、对初犯者,军事教官要给予批评教育。
2、对军训期间旷课8—12学时者,与所在系或院内有关部门协商后给予通报或警告,旷课13学时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
五、考勤实施由军事教官,主管老师负责进行,并与军训结束后,将学生考勤情况交教务处。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武装部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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